互联网之父:上网该成为基本人权

   
2014-12-16

 

 

随着一份报告显示数十亿人仍不能上网,并且政府的监督和审查正在增加,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表示廉价上网应该被确认为一项人权。

 

 

蒂姆•伯纳斯-李週四表示互联网能帮助解决不平等问题,但是只有在拥有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的时候。蒂姆是英国人,1990 年发明了网路。他并不遗憾在最初版本的互联网上加强了安全性能:「如果太难,它可能不会起飞。」和使用这个平臺的互联网企业家们一样,他也担心互联网在评估是否有必要作出改变之前就已经有了一批受众。

 

 

但他还是表示,互联网允许更大程度的用户隐私是非常重要的一点。「隐私已死的想法真是可悲到无药可救,」伯纳斯-李说,「我们必须构建允许隐私的系统……人们有权知道自己的个人资料是如何被使用的。」

 

他举了几个例子,比如,个人医疗资料应该能为医生和第一连络人所用,但不能为保险公司所用—后者可能使用这些资料拒绝潜在客户或是提高保险费用。他继续表示,「我们应该打造一个我们能够掌控自己资料并向别人进行出售的世界。使用者应该对个人资料有控制权、访问权和所有权。」

 

网路索引发现阻止大规模网上监控的法律在全球 84% 的国家还很薄弱,或者甚至根本不存在。同时它还表示近 40% 的国家以「中度或者极端的程度」遮罩敏感线上内容,一半的线民生活在线上权利严重受限制的国家。

 

 

网路索引表示,大约 44 亿人仍然无法使用互联网,其中大多数都在发展中国家。

 

 

伯纳斯-李说:「是时候将互联网确定为一项基本人权了。给所有人提供廉价的网路,确保网路资料传输没有商业或者政治歧视,保护所有地区线民的隐私和自由。」

 

 

「你的资料掌握在你的手里,比掌握在那些公司手里价值要高。假如我拥有将近一年的Moves(Facebook 的一款地理位置追踪应用)资料,那么我就能够看清我的健身活动是如何变化的。总的来说…如果你把所有的资料—来自于可穿戴设备、住宅,还有诸如信用卡公司和银行等企业,以及所有的社交网站的资讯—全都集合在一起,你就能够在电脑上审视自己的生活歷程,并将其利用起来。这些资讯对我的重要性,比对云的重要性大多了。」从2001 年开始,伯纳斯-李爵士就把重点集中在他创立的W3C 组织上面,这个组织的目的是监督互联网的发展。他最近将大部分的时间都投入到允许用户轻松发现、共用和整合资讯的「语意网」(semantic web)上面。

 

 

网路中立性是指每个人都有平等访问线上内容的权利,而最近,网路中立性面临多方面的威胁。「进步是以网路中立为前提的,」伯纳斯-李说,「网路中立性」真的非常非常重要。此前这个系统中从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扼杀你的应用。」

 

 

网路中立性论争的一边是有线电视服务供应商和手机运营商,它们希望能够向使用了大量频宽的企业收费。像Netflix 和亚马逊这种提供流媒体服务的公司就属于这样的公司。而另一边,像谷歌这样的公司则联合相当数量的消费者活动团体,宣称两个层级的互联网将有悖于「所有人都有权访问」的原则。伯纳斯-李坚定地拥护着后者。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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