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上轨道 大陆公布办法

   
2015-03-17

地方债上轨道 大陆公布办法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为了解决并管理地方债务问题,大陆财政部16日公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此举能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让地方政府能以公债集资。


官方已在12日批示,今年有人民币1兆元的额度,可以用地方政府债券取代既有债务。


综合陆媒报导,根据此办法,一般债券採用记帐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和10年,由各地根据资金需求和债券市场状况等因素来决定。


单一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债券当年发行规模的30%。


这项办法也希望扩大一般债券投资者的范围,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购买。


大陆今年共需偿还1.85兆元的地方债务,现存的债务是在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形成的,而根据新预算法的规定,未来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让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可藉由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来转换。


由于政府债券利率较低,将到期的地方债务转成政府债券,也有助于降低利息支出。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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