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将修改 业者「只能涨价了」

   
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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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取自网路)

 

小吃业者,忙着为客人准备餐点,以往这些夜市、菜市场的无店面小吃摊,员工都没有纳入劳基法规范。劳动部预告,明年1月1号开始,未分类其他餐饮业工作者,明年起将纳入劳基法受保障,除了基本工资20008元,工时、加班费、6%劳退提拨金等皆受到保障,全台有上万名从业人员受惠。不过业者认为,成本会增加太多,恐怕必须要涨价来反应成本。

 

劳动部最近预告,自105年元旦起,要把菜市场、夜市卖吃的,卖饮料的摊子,以及办桌的员工,纳入劳基法规范,未来这些劳工,就可以领加班费、工时限八小时、还有休假,并且依法提拨劳退金,预估有1万多人受惠。

 

官员表示,劳动部每年都会检讨尚未纳入劳基法的行业,是否在时空背景、技术资讯的改进之下,可以将过去认为没有固定场所、流动性高的行业也纳入,以完善台湾劳工的保障。而现在摊贩多与地方县市政府登记,虽为摊贩也多有固定地点摆摊,因此对政府来说,「行政技术已不是问题」,未来相关从业人员若遭受职灾等意外也更有保障。

 

对此,业者反应,未来成本提高,办桌、小吃都可能跟着涨价。台南总铺师汪义勇举例,办桌时,工作人员从早上8点一直忙到晚上10点,未来若纳入劳基法,必须多请人,人事成本一旦提高,只能考虑调涨桌费。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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