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及了! 鲑鱼未检验 争鲜抢加工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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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取自网路)

 

连锁迴转寿司店「争鲜」上月底进口1批鲑鱼,因属生鲜食品需冷藏,4月30日向食药署申请具结先行放行,方便该批海鲜在取得输入许可前,得先置于业者指定的仓库冷藏避免腐败,业者虽于5月2日下午6时取得输入许可,但桃园市卫生局人员于同日下午6时前到存放仓库复查该批食品,发现业者已擅自拆装分切、加工,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程序规定,处争鲜1年内不得再申请具结先行放行。

 

日前传出有稽查员涉贿让辐射甜虾毒芦笋闯关成功,桃园市政府卫生局展开检讨并加强边境管理,查获迴转寿司起家的争鲜食品,重逾3吨的大西洋鲑及多瑙河鲑未待查验结果即「偷跑」,擅自加工裁切,全案移请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后续处办。

 

业者进口的食品若符合易败坏或变质、检验时间超过5天或抽样困难等条件,向该署申报查验时可申请具结先行放行,依规定卫生局在24小时内前往存放仓库初查合格,并回报该署,但5月2日前往争鲜仓库复查时,即发现争鲜违反规定擅自拆装加工,依法除没收保证金外,处争鲜1年内不得申请具结先行放行。若争鲜要进口生鲜食品,须透过其他业者向食药署报验申请,全案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51条,交付食药署后续处办。

 

根据检验报告,争鲜进口鲑鱼没有食安的问题,只是行政程序出错,桃园卫生局表示目前还在追查,争鲜将产品切片后,有没有先行贩售,若有,将会处贩卖价格1倍到20倍的罚锾。先前海关爆发行贿事件,也是在具结放行后动手脚,王德原表示,将会与地方卫生局讨论如何有效防堵类似的事件发生。至于争鲜是否有前例或是进口食品是否有不合格,食药署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表示不知情。

 

厂商切结后,由食药署各港区办事处同意放行货物,货物由厂商自行运送至切结地点,这部分「监管断层」完全无法管控;地方卫生局仅凭藉卫生福利部食品查验系统自动送出「讯息通知单」的文字叙述进行查核,并无法取得货物在边境的样态与封装情形,即使厂商将货物调包或资料造假,地方卫生局也无法掌握;加上日益庞大的边境业务,地方卫生局稽查人力就已难以负担,更何况确实执行覆核机制。

 

桃园市卫生局主秘杨文志唿吁国人共同正视进口食品边境管理议题,建请中央健全先行放行的防弊机制,让进口食物安全无虞。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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