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致瘫痪 资方辩:员工病态肥胖

   
2015-10-30

过劳致瘫痪 资方辩:员工病态肥胖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非新闻内公司,仅为示意图。)
 

过劳而造成的终身瘫痪,法院认定资方该赔偿!任职富鼎雄电子公司的32岁郭姓女子表示,自己时常超时工作,且一个月加班时数超过92小时,但平均每月实际薪资仅1万9千3百多元,直到上班作业时身体不适而昏倒,被医生诊断为出血性脑中风,导致术后仍肢体偏瘫,提告求偿。

 

郭姓女子提告指出,2012年4月她到到富鼎雄电子公司台中工厂担任配线作业员,月薪约2万8千余元,每日工时超过12小时,除了一天的颱风假之外,甚至还曾有一个月没休假的纪录。同年9月她工作时昏倒,送澄清综合医院中港分院诊断出右侧出血性脑中风,致左手左脚瘫痪。

 

过劳致瘫痪 资方辩:员工病态肥胖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郭女泪诉,自己目前左侧肢体偏瘫,日常生活根本无法自理,还得去医院復健,总医疗、看护、劳动减损等费用负担庞大,因此向法院提告,富鼎雄电子害她脑中风,求偿975万元。富鼎雄电子公司回应,郭女的工作是操作埋端子机台及零件品质目视检验,并不繁重;且郭女就算加班,每日工时皆在12小时内。此外,郭女32岁身高162公分、体重118公斤,因罹患高血压就诊,医师诊断她属于病态肥胖。综合以上所述,富鼎雄电子公司表示,郭女是没按时服用血压药昏倒,并非过劳引起。

 

当时劳委会委託台大医院评估指出,郭女虽重达118公斤,但她发病前的确平均每月加班逾92小时,明显超时工作,工作和脑血管疾病具有强烈相关性,建议认定为职业灾害。因此,士林地院判决富鼎雄应赔256万多元。

 

 

相关新闻看更多:有钱没命花!整形医护超时加班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
 
文章内容若有侵权疑虑,请来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

部分图片、观点,来源于网际网路及其他网路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讯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资讯,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手机版 Copyright © 101多媒体科技事业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