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逾20女 判鞭刑加关37年

   
2014-05-28

性侵逾20女 判鞭刑加关37年 | 文章内置图片

 

(图片取自网路)

 

根据国外媒体报导,新加坡一名男子因先后强暴22名与他约会的女子,被检方称为新加坡史上最可怕的连续强暴犯,27日被判刑37年6个月,外加24下鞭刑。

 

网站报导,指称现年44岁的阿玛德(Azur Ahmad)在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间,性侵22名年龄18岁到38岁的女子。他被控利用网路交友应用程式认识被害人,约对方在夜店碰面,趁机在她们的饮料里混入一种俗称迷姦药的安眠药,再将被害人带到旅馆性侵,甚至利用手机录下他性侵被害人的经过。由于被害人被下药,因此过程中意识不清,等隔天醒来后找上阿玛德,阿玛德就会说是被害人喝多了导致昏迷,被害人因此起疑而报警。

 

新加坡的司法鞭刑仅针对50岁以下、身体状况适合的男性罪犯,涵盖的违法行为范围很广,共有超过30种不同的罪行都适用鞭刑,如绑架、抢劫、吸毒、破坏公物、性侵犯(非礼)、非法持有武器。鞭刑对于强暴、非法走私或贩毒等罪行属于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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