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前抗议大专兼任师争适用劳基法

   
2016-01-26

 

劳动部前抗议大专兼任师争适用劳基法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霸王寒流持续发威的低温中,数十位大专兼任教师今天上午前往劳动部抗议,争取在2月1日部长陈雄文卸任前,大专兼任教师能够纳入劳基法。对此,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副司长黄维琛表示,春节后将与教育部更积极协商,届时较明确的大专兼任教师保障会出来。

 

高工时、低薪资与无保险,这些高等教育的血汗劳动情况逐渐严重化,过去助理没有纳保,被视为旧有陋习。自7年前起,校内助理是否为劳工的议题,随着台大工会的诉讼案开始延烧。给予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占平均薪资比例,与实际劳务差距过大。以清大为例,老师与业界绑得很紧,许多教师是在中小企业的主管阶层,在这种师生权力关係之下,使得「全职学生变成低薪学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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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7日,劳动部、教育部发布的两份指导原则,试图区分「学习型助理」与「劳僱型助理」差异,使得助理纳保议题进一步成为全国大学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劳动部《专科以上学校兼任助理劳动权益保障指导原则》规定,从去年9月新学期起,学生若受学校指挥从事教学、研究等工作,并有对价关係,就具僱佣关係,校方必须为学生投保劳健保、办理劳工退休金,每年约11万名学生受惠。

 

学习型助理对学校有何好处,研究生为了拿到这份工作,要先修学分,工作需与论文相关,甚至把工作内容列为毕业条件,这种强迫劳动的状况,不仅没有工时、劳健保规定,当薪水被迟发、减薪时,研究生求助无门,若是学校要求研究生免费工作,也完全没有拒绝的机会,只能硬着头皮做。「因为它不是工作,是学习。」教团认为,高教劳动现况不只是大学校园内部的问题,更牵动整体国家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与运用,以及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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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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