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处理身后财产有讲究

   
2013-06-12

健康生活

文‧魏嘉仪 摄影‧彭级锋


「台中乌日一名罹患失智症的70岁刘老太太,独自离家8个月子女竟都没报案!警方关切后才发现半年前子女争完家产后,没人要抚养她,就连好不容易等到子女要接她回家时,也看不见久别重逢的拥抱或泪水,有的只是淡定的情绪…」诸如此类的社会新闻屡屡出现,老年人到底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财产,并避免亲子或子女之间的纷争呢?
子女争夺父母财 弃养侵占样样来
当许多长辈的身体与能力因为迈入老年时期而降低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往往无力保护自己努力一生的辛苦钱,伴随而来的问题,轻则不肖子女侵占财产、相互争产,重则弃养甚至弒亲!如今养儿不见得可防老,最亲密的帮手也会变成敌人。
经兆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刘韦廷执业长达十年,看遍子女为了争夺父母财产而使出的各式手段。他分享道,早期佃农因为法律的保护或土地重划,拥有的土地价值变高,而当自身知识程度不足,子女对此又有很高的慾望的时候,往往会怂恿父母事先分产;当父母身体更差,有的子女甚至强迫赠与,「此时父母因为害怕子女遗弃而不得不遵照要求,这算是半强迫的方式了」。
加上传统社会重男轻女,财产分配不均造成其他子女不公平的心理出现,「女儿认为对父母也有付出却没有任何回收,最后只好进入诉讼程序。」刘韦廷说,重男轻女更会造成弃养的状况,他进一步解释,父母的宠溺往往会造成儿子跋扈骄纵的态度,当父母不再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儿子不养,回头找女儿,女儿由爱生恨就更不想养了。
社会上常见争产风波,更时常有不肖子女侵占父母财产等丑闻,律师施玮婷举例,父母会为了要规避遗产税,而将房产借名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但是,这些财产其实是由父母实际管理收益,权状也由父母保管。在父母渐渐迈入老年,健康状况又不好的情况下,子女藉着名义登记到户政事务所登记权状遗失,要申请权状的换发,又或虽是登记父母的名字,却告称父母病危要办理继承登记,取得新的权状。
权状到手之后,子女每每拿去银行抵押贷款,或以所有权人的身分将不动产出售移转给第三人,「这些都会触犯伪造文书罪,以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施玮婷提醒道。
另一侵占案例则为,子女私下带着失智妈妈到处去将财产提领出来与办理过户,「针对此项行为,其他子女可以申请『辅助宣告』。」刘韦廷表示,辅助宣告其实就是以前大家所熟知的禁治产宣告,受辅助宣告之人处分财产时,须经辅助人同意,「辅助人是不能处分财产的,只能管理或保护,」刘韦廷强调,若是辅助人本身违背职务则会科于重度处罚。
 
要避免人伦憾事 须公平预立遗嘱
子女使用不当手法进行争产,若是父母死亡,多拿的遗产要还回来;若是父母在世,父母也有权力表示让其不能继承;甚至依照民法第一一四五条规定,应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若有诈欺、胁迫、伪造、隐匿、虐待、侮辱、致死等不法情事,会丧失其继承权。
要让「在世的人清心、走的人安心」,关于保障银髮财产与尊严这方面,首先,对子女的公平非常重要,刘韦廷建议,没有特殊情节的话,尽量不要有男女的分别,尽量在法律规定的公平状况下来分配财产,例如按人数均分的应继分。
至于在房产、土地等财产方面,父母若要进行生前财产移转动作,建议不要把财产完全给子女,可以选择利用信託的方式,如此一来,子女既不会蠢蠢欲动,父母也较有安全感。
根据调查显示,有三成六的老年人最怕身后子女因争产分裂,有七成八老年人认为预立遗嘱很重要,却仅有三成八的人愿意付诸行动,甚至有三成二的人直言不会立遗嘱,另二成五的人表示还要再想想,显示现代银髮族看待遗嘱一事,还是有面对死亡忌讳。其实根据不少实例,预立遗嘱可以把身后事好好交代安排,甚至能减少亲族纷争,避免对簿公堂等人伦憾事,因此,老年人应更理性地看待预立遗嘱。刘韦廷唿吁:「就如同医生希望民众多去健康检查的道理一样,不要生病才找医生,同样地,不要出事才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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