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剖析柯文昌创投规范在内线交易案定义

   
2016-01-25

 

学者剖析柯文昌创投规范在内线交易案定义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投教父」柯文昌被控内线交易案上周遭最高法院判处9年徒刑、併科罚金1亿元,虽然柯文昌个人没有获利,而是由普讯旗下8家公司获利4.7亿元,但柯文昌的行为因已触犯证交法,被判刑确定。引发部分产业界领袖抨击,认为台湾内线交易认定过于严苛且不明确,影响产业发展。

 

 

本次柯文昌内线交易案中,所涉及的重大消息正是关于两公司合併消息,而法院认定係为双方签订同意合併「意向书」,也是等同法院认定柯文昌所获悉的内线消息。学者认为,签署意向书时,虽然尚未进行实地查核,但内部人本即熟悉公司经营运作,不难预测查核结果。如果只因为消息明确时,尚存在些许不确定因素,就可以任凭内部人进行交易,那么内线交易恐怕只是在处罚保守或老实的内部人,而无法发挥资讯公开对等之立法政策目的。「内线交易罪」旨在处罚利用市场资讯不对等获利,以确保交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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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投就是要结合资金、技术与能力,投资于具高度发展潜力的事业,并参与其经营决策,提供各种附加价值服务。学者见解,柯文昌先生对于台湾产业发展虽有贡献,但为确保市场公平及投资大众的合法权益,法院关于犯罪的成立与否,视个案客观裁判,并无不法或不当!

 

但是从实务来看,柯文昌等人协助绿点打入NOKIA供应链,对于台湾机壳产业的推升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们的努力,也正是创投基金专业、创造产业价值的专业表现;因而涉案所买进的股票,都是公开放在普讯创投的帐上,并没有隐匿、躲藏、纳入私人口袋的意图。更令产业界寒心的是,长达9年反覆、冗长、透明度低、折磨人心的司法程序。绿点交易不到一年、地检署侦办起诉,在2007年12月被地检署起诉求刑12年,并处以1亿元的罚金,当时高达1亿5,000万元的交保金,创下国内最高单笔交保金的纪录。

 

柯文昌另表示还有另一个重大争议,就是「法官认为併购在买方还没有进行实地查核以前就可以成立内线交易」,照这种观点,目前市场上各种併购讨论进行的过程中,所有进行买卖的人都有可能犯罪,这与目前商业实务背道而驰,将使商业人士人人自危。本案判决后,施振荣、蔡宏图、郑崇华、童子贤4位重量级企业大老闆罕见联袂开记者会,为柯文昌喊冤,认为法院认定的时间点不一,会造成企业界的寒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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