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拍板定案 跨境电商将课5%营业税
(图/取自网路)
行政院昨(22日)通过《营业税》法案修正,未来境外电商要来台「落地」必须办理税籍登记,跨境电商像是国际旅游订房网站Airbnb、Agoda,或是透过APP让民众下载影音、游戏或电子书的苹果与谷歌等,都要缴纳5%营业税,未依规定申请税籍登记者,将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
由于网路交易讯息隐密不易课税特性、个人买受人缴税依从成本高及小额交易免税规定,造成国内、外业者不公平竞争及税源流失情形,基于租税公平,行政院会昨通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修正草案,要求跨境电商依法配合跨境电商课税制度。
财政部指出,这次参考日本、南韩、欧盟、纽澳等国作法,明订跨境利用网路销售电子劳务(货物以外营业行为)给我国个人消费者,应该自行或委託报税代理人,在我国办理税籍登记及报缴营业税。
凡利用网路或其他电子方式提供,由买受人(消费者)以网路传输下载储存至电脑设备,或手机、平板等行动装置运用,或未储存但以线上服务、视讯浏览、音频广播、互动式沟通、游戏等数位型态使用,均属电子劳务范范围。
财政部说明,未来财政部将採简易登记为主,外国纳税人可自行在网站申请简易税籍登记,或委託报税代理人登记,登记门槛则拟比照国内营业人,年销售营业额在48万元以上才需办理。
另外,跨境电商若未申请税籍登记或报税代理人未依法代理申报缴税,可处3000至3万元的罚锾,届期未补办得按次处罚,若短报漏报税额等,可按所漏税额处5倍以下罚锾。
(图/取自网路)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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