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再拖下去对劳资双方皆不利 一例一休今审明拍板

   
2016-06-29

政院:再拖下去对劳资双方皆不利 一例一休今审明拍板 | 文章内置图片

(图/撷取自网路)

 

为解决7天国假引发的企业界反弹,劳动部昨(28日)火速将劳基法修正草案送往行政院,虽然草案中大幅提升加班费,然而「一例一休」引发劳团的不满,劳团的要求是两天例假,若採取「一例一休」,雇主仍可要求劳工休息日出勤,週四不排除赴行政院抗议。劳动部回应,採取「一例一休」是考量产业的个别需求,採取较务实的修法方式;至于提高加班费,则是透过提高劳动成本,降低雇主要求员工休息日加班的诱因。

 

行政院政委林万亿昨天证实,今天将排审劳工周休二日配套的《劳基法》修正案,原则上仍以行政立法协调会报版本为基调,即周休一日以「一例一休」方式为主。休息日若出勤加班费计算方式,目前是资方与政院歧见最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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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撷取自网路)

 

劳动部说的「1+1」,等于2倍发给,但劳团及立委痛批,比平日加班费更少,因此,立委建议增订「以价制量」条款,出勤不满4小时一律以4小时计,逾4小时一律以8小时计。休息日加班小时纳入每月46小时计算,以确保劳工加班总量控管总时数不增加。关于「例假」和「休假日」两者最大差异,劳动部说明,「例假」只有遇到天灾等重大突发事件,才可以停止休假来上班,雇主除了要给予2倍工资外,还要额外给1天补休,而「休息日」则较能自由调移,不能补假。

 

桃园市产业总工会顾问毛振飞认为,休假掌握在资方手上,「一例一休」无法让劳工真正週休二日,且台湾工时已是全球第三高。政院表示,工商团体再拖下去对劳资双方都是不利的,今日政务审查该版本后,明日(30日)将送行政院会拍板通过,再提交立院审议。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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