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屋争议再现 产权问题要注意

   
2013-12-09

法拍屋争议再现 产权问题要注意 | 文章内置图片

 

 

 

 

 

 

 

 

 

 

 

 

 

 

 

 

 

 

 

 

 

 

 

 

 

 

 

 

 

(图片选自网路)

 

前阵子单亲妈妈买到凶宅法拍屋的新闻才刚落幕,法拍屋的争议又出现了。这次是台北的王姓女子,花了六十六万在台北市万华区买了一天透天,原打着买下后就可以当包租婆的如意算盘,怎知拍下后才发现,自己才买了二分之一的持分,另外一半是在原屋主的弟弟陈男手上。现在法官判双方在未经对方同意前都不得居住,王姓女子无法踏入新家,而陈男也被迫迁出,双方陷入僵局。

 

原是兄弟持分 因债务被法拍

 

陈男昨受访表示,遭驱赶离家真的很委屈,将透过司法讨回公道;王女则指出,看准便宜下手,计画买下后出租赚钱,却遭刁难,曾提议原价卖给陈男,对方却敷衍推託。她气愤地说:「早知道就不买,实在很衰!」

 

此争议房产位于万华区武成街,据了解,陈男原与胞兄各有二分之一持分,陈男哥哥将权利过给女儿,后因债务问题遭到法拍。

 

王女虽拍下房屋,却不得其门而入,因原屋主还拥有土地与房屋另一半所有权,且与家人住在一、二楼,双方谈不拢如何划分,王女去年间因而提诉要对方迁出。

 

陈男出庭时说,住此屋四十九年,仍拥有土地与二分之一的房屋,对方不支付土地租赁费,还要他搬往楼上,究竟有何权力?

 

都有产权 争议未解前禁居住

 

台北地院认为,双方各持有二分之一权利,若未经过对方同意,不得任意占有、独自使用建物,陈男没有提出分管约定证据,任意使用已侵害王女共有权利,判陈男迁出。王女胜诉后立即声请强制执行,将陈男与其家人赶出门,相同情形,王女也不得使用。

 

陈、王两人另在新北地院掀起战场,陈男先提诉要王女给付土地租金,王女也反控陈男占用建物,侵害她二分之一权利,理应赔偿。法官认为,两人说的都有理,判双方互赔八万多;双方等于又没输赢,全案可上诉。

 

内政部统计资料显示,今年前九个月拍卖移转栋数仅六千二百四十八件,初估今年法拍数量不到九千件。提醒大家法拍屋一定有高风险,事前一定要做好功课,否则赔了夫人又折兵,实在得不偿失。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法拍屋现场询问调查,如果底价过于便宜,很有可能就是有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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