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猴扰 农委会开放杀猴

   
2015-01-04

不胜猴扰 农委会开放杀猴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农委会准「开杀」猕猴,受猴害的农友跃跃欲试,但对能否终结猴害,持保留态度。台东县东河乡农友说,一年收成最少被猕猴吃掉三分之一,装电网、放鞭炮都没用,曾私下僱用原住民猎人猎杀,但猴子见到人拔腿就跑,就连装霰弹的猎枪也打不到,效果有限。

 

 

「泼猴」大限将至,政府同意猎杀!被列入保育类野生动物的25万只台湾猕猴,因有3000至5000只「害群之猴」长期危害农作物,让部分地区农友苦不堪言,日前农委会通令可对入侵破坏农作物的猕猴,在最短时间内以「人道方式」捕捉猎杀。对此「开杀令」,受害农友跃跃欲试,动保团体则强烈反弹。

 

 

农委会林务局保育组长管立豪表示,台湾猕猴是台湾特有种,曾因大量捕捉一度濒临绝种,《野保法》实施时,即将台湾猕猴列为2级珍贵稀有野生动物。2009年因数量大增,约有25万只,经评估调降为3级「其他应予保育野生动物」,去年再次评估,因数目与2009年没有明显差异,仍维持3级保育类动物。 

 

 

农委会指出,全台猕猴在彰化县二水乡、台南市南化区、高雄市柴山地区、台东县东河乡等地危害农作物,肆虐的猴群数量3000至5000只,且近12年来发生侵扰农作物案件达192件,许多农民忍无可忍,多次反映。农委会本月拟定了3阶段驱猴计划,包括成立猕猴防治团队,教导农民围网防治、结扎及捕捉移除。

 


管立豪指出,《野保法》第21条明文规定,保育类野生动物有危害农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产养殖,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主管机关核定的人道方式猎捕或宰杀。因此上月5日才会行文全台县市政府,解释「人道方式」的意涵。

 


管立豪说,上月22日林务局召开全国猕猴防治会议,县市农业单位主管询问:「一枪毙命是否算人道处理?」他回答:「一枪毙命确是让猕猴快速死亡,不会感觉疼痛的人道方式。」但农民须有猕猴入侵破坏农作物的问题,并向地方县市政府报备,且拥有合法枪枝才能进行,一般农民不可能有合法枪枝。 

 

 

 

合法持有猎枪的花莲原住民说:「猴子精得很!」远远看到人,一熘烟就跑不见,非得经验丰富的猎人才能预判猴群在树林间的逃跑路径,半途拦截;不过他担心一旦松绑,以后山产店一定会出现大量猴脑、猴肉。

 


地方农政主管单位对「开杀令」也未必苟同。花莲县农业处长罗文龙表示,农友究竟是防卫还是猎杀,很难界定。

 


台东县农业处长许瑞贵直言,农友若有猎杀保育类动物行为,会派员到场勘查,认定是否属于紧急状况,若是蓄意猎杀,还是会依违反《野保法》,最高处五年徒刑,併科一百万罚金。 

 

 

 

至于究竟该怎么解决猴害?管立豪指出,香港地小人稠,曾以捕捉结扎方式控制猕猴数量,效果佳,台湾去年在台南新化试办捕捉结扎,虽也有效果,「但今年因猕猴都知道了,几乎捉不到。」前年10月在彰化二水试办吹箭注射避孕针,因猕猴交配期已过,几乎没效果,去年提早至9月吹射,效果还在观察。

 


一位参与「台湾猕猴危害地图研究」的专家表示,「人道处理」应该是在驱赶、围堵都无效情况下,针对少数「脱序猴」捕杀,绝非大规模扑杀,透过驱赶及围堵可解决90%猴害,农作物受损可减低8成,剩下冲进农园的「脱序猴」才要处理。他表示,日本一年捕杀约1万5000只猴子,效果有限。

 


中华民国保护动物协会秘书长黄庆荣表示,若是民众生命有立即危险,在正当防卫下,并不反对捕杀,若是因为农作受损杀猴,将是「国际笑话」,国际保育组织对「灵长类」都要求不得伤害,加上人类不断开垦,破坏猕猴生态,猕猴为了觅食才会採食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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