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宣布 电子签证eVisa 12日起正式施行
外交部宣布,中华民国「电子签证」(eVisa)计画自今天起施行,第一阶段开放27国民众申请,台湾是全球第24个国家实施eVisa,这将对外国民众来台观光商务更有吸引力。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副局长罗添宏12日在记者会表示,为因应国际旅行文件电子化发展趋势,并配合推动「观光大国」计画简化外籍旅客来台手续,及进一步争取各国改善对中华民国签证待遇,外交部去年上半年推动外籍人士网路申办来台「电子签证」(eVisa)计画,自12日起正式实施。
电子签证适用于未列名来台免签证国家的旅客,申请人毋须缴验旅行证件正本,亦不用经过领务机关面谈,自行透过网路申办签证的「一站式」(填表申请、信用卡缴费、经审核通过获发电签凭证)便捷服务,免除申请人须亲自向我驻外馆处申办、等候发件及舟车劳顿所花费的时间与金钱;因此为兼顾国境安全,此一电子签证计划将分阶段实施。罗添宏说明,eVisa将提供符合申请资格非适用免签证来台的外籍旅客电子签证收费一律为新台币1600元,要注意的是停留天数则为30天,不可延期。
在第1阶段开放申请的事由以商务、观光、短期探亲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活动为主,适用的外籍人士包括:
1.原适用落地签证国家:汶莱、土耳其、马其顿。
2.21个邦交国(教廷除外):贝里斯、布吉纳法索、多明尼加、萨尔瓦多、瓜地马拉、海地、宏都拉斯、吉里巴斯、马绍尔群岛、诺鲁、尼加拉瓜、帛琉、巴拿马、巴拉圭、圣克里斯多福及尼维斯、圣露西亚、圣文森及格瑞那丁、圣多美普林西比、索罗门群岛、史瓦济兰、吐瓦鲁等21国。
3.相互改善签证待遇国家:厄瓜多、秘鲁、哥伦比亚。
4.应邀来台出席国际会议、赛事或商展等事由而适用「选择性落地签证」人士,并不限国别。
罗添宏表示,eVisa将分阶段实行,第一阶段开放申请事由以商务、观光、短期探亲或参加国际会议等活动为主,适用对象包括4大类,首先是原适用落地签证国家:汶莱、土耳其、马其顿等3国。中华民是全球第24个实施eVisa计画国家,这项方便措施将有助政府争取更多观光客来台。外交部将视首阶段实施状况、成效及其他国家改善签证待遇的进展,不定期会同相关机关研议扩大适用国家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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