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台湾人 美籍神父发声

   
2015-07-07

想做台湾人 美籍神父发声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美籍神父甘惠忠来臺服务弱势52年,去年发声「想做真正的台湾人」,但因也不想放弃爱尔兰国籍,无法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内政部对此表示,已拟具「国籍法」修正草案,放宽有特殊贡献的外籍人士申请归化不需要放弃原国籍。

 

总体来说,甘惠忠取得中华民国身分证的困难在于现行法规,《国籍法》第9条规定「外国人申请归化者,应提出丧失其原有国籍之证明。但能提出因非可归责当事人事由,致无法取得该证明并经外交机关查证属实者,不在此限」。

 

而内政部近期表示,为吸引及肯定对我国有利益及殊勋的外国优秀人才,提升我国竞争力,已依行政院前院长江宜桦「育才、留才、揽才」政策,在「国籍法」修正草案第9条特别规定,外国人如为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推荐科技、经济、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及其他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有助中华民国利益,并经内政部邀请社会公正人士及相关机关共同审核通过,或有殊勋于我国,经行政院核准者,申请归化时无须提出丧失原有国籍证明。

 

目前修正草案已经在2012年3月27日送请立法院审议,经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于2014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并决议院会讨论前,须经党团协商。立法院吴育昇委员于今年6月11日召开党团协商,但其他党团均未出席,因故流会,使国籍法修正草案目前尚于立法院,未完成立法程序。

 

内政部说,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已初审通过对于外籍人士有殊勋,或由主管机关推荐科技、经济、教育等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有助中华民国利益,申请归化时,可免提出丧失原有国籍证明,尚待三读通过。也期盼立法院能尽快完成「国籍法」修正草案审议工作,并持续与立法院沟通,以助甘神父与类似他这样长期奉献且热爱中华民国的外籍人士,能一圆「作台湾人」的梦。

 

【101创业大小事/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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